一、中国驻外使领馆可受理哪些人的婚姻登记申请?
自2003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其第19条作出规定,规定内容为,中国驻外使领馆能够依照本条例之举动,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进行婚姻登记。
二、中国公民,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时 ,所需的,材料都是什么呢 ?,
(一)男女双方提交有效护照(或旅行证)和居留证明;
(二)三张大二寸男女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
男女双方在领事官员跟前,亲自去填写,亲自去签署,并且亲自去宣读《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再婚的当事人要提交离婚证、离婚调解书或者离婚判决书以及其生效证明书原件,丧偶的当事人要提交相关证明。
(四)中国驻外使领馆觉得应当予以提供的别的材料,登录相关驻外使领馆网站去进行查询。
属于符合结婚条件范畴内的,于《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印”这个地方,进行签名或者捺指印的操作,随后领取结婚证。
三、中国驻外使领馆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什么?
(一)驻在国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
(二)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是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
(三)男女双方符合中国婚姻法的各项条件;
(四)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使领馆自愿提出申请。
四,中国公民朝着中国驻外使领馆去申请办理婚姻登记,通常而言需要耗费多长的时间呢,婚姻登记,可不是小事呀 。
现行做法下,若当事人事先进行预约,并且符合相关规定,同时材料齐全,那么中国驻外使领馆会为其办理婚姻登记。结婚登记是当场发证;而办理离婚登记时,自驻外使领馆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被设为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婚姻双方要共同前往驻外使领馆申请发给离婚证,符合条件的话,当场发证。
五、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婚姻登记,其是否与中国境内民政部门办理的婚姻登记,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呢?
他国境内中国驻外使领馆所办婚姻登记,跟中国国内民政部门所办婚姻登记,具备同样水平法律效力。
六、中国公民要是想在国外跟外国人结婚的话,可不可以在中国驻当地的使领馆领取结婚证呢?
中国驻外使领馆给男女双方都是中国公民的当事人办婚姻登记才可行。要是一方是外国公民,当事人就能够依照彼时地方法律于当地去办理相关手续。此后,要是结婚证打算在中国境内被使用,接下来得办理结婚证的相关公证认证手续 。
七、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结婚证丢失了,可否在驻外使领馆补领?
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结婚证要是丢失了,它不可以在驻外使领馆补领,而是应该向原办理那个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补领。
八、在驻外使领馆办的婚姻证件有丢失情况了,在驻外使领馆办的婚姻证件有损毁情况了,能不能在驻外使领馆进行补领呢?
驻外使领馆只受理在本馆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证件的补领申请。
九、在中国驻外使领馆所办理的婚姻证件,要是出现丢失的情况,或者发生损毁的状况,那么应该怎样去进行补领呢 ?

(一)能够亲自前往或者委托其他人拿着有效证件,向着原来办理婚姻登记的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补领,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有效身份证件及照片;
若是当事人亲自去提交申请,那么应当在领事官员面前,去填写,并且签署《申请补领婚姻证件声明书》;
3.若当事人于中国境内委托他人去提出补领申请,那么应当提交经由中国境内公证机构公证过的“委托书”,以及《申请补领婚姻证件声明书》,并且受托人于提交申请之际应在“见证人”一栏进行签名。
(二)能够向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原办理那个婚姻登记的驻外使领馆可以为当事人出具婚姻登记查档证明 。
问,中国公民,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所需的材料,是什么 ?
(一)男女双方有效护照(或旅行证)、居留证明及结婚证;
(二)男女双方各两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男方与女方,在领事官员跟前,亲自去填写,而后签署《离婚登记申请书》;
男女双方,在领事官员跟前,亲自去签署离婚协议书一事物,且此协议书是一式三份的,;
(五)其他材料,中国驻外使领馆觉得应当予以提供,(登录相关驻外使领馆网站去查询这个材料)。
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情况,于《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的‘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印’之处,进行签名或者捺下指印,而后领取离婚证。
十一、中国驻外使领馆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一)驻在国承认外国使领馆办理的离婚登记;
(二)婚姻当事人双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三)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在该使领馆缔结;
(四)男女双方须亲自到使领馆申请协议离婚;
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十二、中国公民,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了结婚登记,之后加入了外国国籍,倘若想要离婚,应该怎样去办理呢?
中国公民,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了结婚登记,之后加入了外国国籍,要是想要离婚,可以直接在居住国法院提出离婚的诉讼,要不然的话能亲自或者委托他人,向中国境内一方当事人原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十三、中国公民在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这个情况在中国内地办理离婚,有没有这个可能性呢 ,是不是可行呀 能否行得通呀 ,可不可行呀 ,能不能够呀 ,可不可以呀 ,是否能够呀 ,能不能行得通行么 ,是否行得通呢 ,是否可行呢 ,能行么 ,可不可行么 ,可不可以么 ,是否可以么 ,能不能么 ,行得通么 ,是否行得通么 等一系列问题存在呀…… ?
中国公民于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结婚登记的,能够于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除此之外,当事人能够亲自或委托他人向中国内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十四、中国公民,在中国内地办理了结婚手续后,有了定居国外的情况,那么这种中国公民,可不可以向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呢?
不可以,只有在该婚姻把关系于本馆缔结的情形下,双方当事人才能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