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德市企业实用型人才培育成长奖励政策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广人才〔2020〕4号)规定,经个人和企业申报、乡镇(园区)初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拟决定给予朱建华等2人享受企业实用型人才积分制奖励政策。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9日-12月1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与广德市人才发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63—6818050。
姓名 | 企业名称 | 审核得分 | 拟享受工作津贴 |
朱建华 | 安徽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 41 | 3年内每人每年2万元,共计6万元。 |
龚道新 | 安徽美诺华药物化学有限公司 | 25 | 3年内每人每年1万元,共计3万元。 |
广德市人才发展中心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