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旅游旺季来临,三部门联合发出出游提示,请收下!

暑期旅游旺季来临,三部门联合发出出游提示,请收下!

2023-07-11 10:22:30  浏览:54  作者:管理员

暑期出游提示



随着暑期旅游旺季的到来,为营造安全有序的暑期旅游市场环境,确保广大市民平安、放心出游,鄂尔多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和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发布出游提示:

暑期出游人数较多,广大市民参加家庭游、团队游、研学游等活动过程中要切实提高安全出行意识,尽量避免参加高风险活动项目,要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旅行社出游,选择旅游产品和线路要避免陷入“不合理低价游”陷阱,在参团过程中如遇权益受损要依法理性维权,必要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投诉。如发现未取得旅行社资质却以研学旅行名义擅自从事旅行社业务的线索和问题,可直接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进行投诉。


一、合理规划行程,做好个人防护
通过权威渠道提前了解目的地天气和交通情况、旅游景区开放情况以及门票预约措施等,合理规划旅游线路和时间,做好自我防护,随身备好常用药品和口罩等防护用品。
二、及时关注汛期,保障安全出行
在山区、河谷以及临水、临崖等区域要防范山体滑坡、落石、泥石流、山洪暴发等安全风险,游玩途中及时关注天气变化及最新预报预警信息。谨慎参与划船、漂流等涉水活动,不在没有安全保障的水域游玩。
三、高风险旅游项目,需谨慎参与
根据个人年龄、健康等状况,谨慎选择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在专业人员指导指引下进行活动,不做可能危及自身及他人安全的举动。
四、远离危险,注重消防安全
出游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在易燃物聚集地或有防火提示的地方吸烟、烧烤或者使用明火。入住宾馆酒店时,及时了解消防疏散通道,不躺卧在沙发上和床上吸烟。
五、选择正规旅行社,警惕旅游陷阱
参团旅游前要认真查看旅行社证照是否齐全,选择具备资质、信誉良好的正规旅行社,务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细看旅游项目、服务价格、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违约责任。自愿参加购物活动或自费项目时,要与旅行社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约定旅游行程及自费项目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参加免费旅游、购物(入会)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形式的旅游活动。
六、旅游合同签规范,消费明细留凭证
参加旅游活动要与旅行社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约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服务内容,保留好合同、付款及其他旅游相关凭证。签订合同时应查看合同约定内容,并确保旅游合同加盖旅行社印章;支付团费时,建议汇入旅行社对公账户,切忌交给个人,并索要发票或企业收款收据;对旅游合同中未载明或推荐并且需要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可以拒绝参加。
七、提高警惕,远离不合理低价游
不轻信所谓的“低价团”或者“零团费”等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的旅游团,更不要轻易被“办会员卡享受较大优惠、投资免费送旅游”等噱头迷惑。如有购车、购房、买保险、买保健品等赠送旅游的,应首先确认是否为正规旅行社组织,避免上当受骗。
八、防范意识要提高,避免上当又受骗
参加旅游活动要切实提高防范意识,不被“新型”旅游项目和服务迷惑,以防上当受骗。谨慎理性选择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不参加旅行社提供的办理会员卡、预付卡等旅游消费活动,参加旅游时最好选择单次旅游当次结算,切勿一次性预交高额费用,以免造成费用损失。
九、进店购物要注意,避免诱导和强迫
游客在游览过程中,要拒绝未经同意的行程以外的购物安排,如遇导游或经营者的诱导、强制消费要严词拒绝,不再选购,并进行投诉举报。在购买贵重物品前,事先做好功课,充分了解产品特性是否符合自身需要,避免冲动消费,购物主动索取消费凭证,做好提前防范,以便事后维权。
十、网络招徕花样多,轻信权益必受损
随着直播平台、微信、网络社交媒体推销旅游产品宣传形式多样化,游客通过线上报名参团旅游前,要选择正规旅行社开办的网站或通过可信的旅游交易平台报名,切勿轻信非旅游企业发布的旅游招来信息、旅行游记、感言、评论区留言等内容,不与网上发布的非正规旅游企业电话进行联系。
十一、出境旅游需注意,安心游览保安全
出境旅游前应了解当地气候和治安情况,进行风险评估,选择有出境游资质的国际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谨防旅游虚假宣传广告、网络欺诈和低价陷阱,不参加赌博等非法活动,禁止携带“禁止类”内容书籍和电子存储介质等;要尊重当地风俗民情、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注重绿色环保,践行绿色消费,爱护当地生态环境、文物古迹,展示中国游客的良好形象。
十二、证据需要保留好,旅游投诉易维权
旅游过程中遇到旅游纠纷,应依法理性维权,不可过度维权。发生纠纷后,一方面应积极协调沟通解决,另一方面要注意收集证据。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游客可以通过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保留相关证据和有效凭证,并及时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进行投诉,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旅游投诉时效为旅游结束之日90天内,超过时限的旅游投诉将不予受理。
十三、旅游出行需谨慎,交通安全记心间
外出旅游期间,交通安全要放在首位,驾驶人出行前要提前了解行驶路线、交通特点及天气情况,并对所驾车辆进行认真检查、保养;旅游景区道路狭窄、坡陡弯急,遇有降雨、降雪、团雾等视距不良情况时,驾驶员要靠右行驶,降低车速,行至转弯路段要提前鸣笛,严禁超速、弯道超车、驶入对向车道。发生交通事故要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防止发生“二次事故”,全程系好安全带,不超车、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接打电话,以免发生危险。
十四、乘坐大巴请注意,选择正规营运车
乘坐旅游包车时要留意客车的营运资质,是否持有正规包车手续,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是否齐全有效,车辆是否存在逾期未检测现象;不乘坐超员客车,不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车,发现他人携带上车及时劝阻、举报。
十五、安全出行要牢记,全程系好安全带
乘车过程中不随意解开安全带,安全带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大大降低人员受伤程度,特别是在剧烈碰撞事故中,安全带就是生命带;掌握必要的逃生技巧,上车后要观察车辆安全锤所在位置。紧急情况时,正确使用车辆天窗、车窗等逃生通道迅速撤离;注意驾驶员发车前的承诺,客运驾驶员在发车前都要进行“五不、两确保”承诺,即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戴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

鄂尔多斯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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