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3岁男孩景区撒尿,被机长夫妇指责,母亲与其厮打坠崖,法院却说:他们无责

浙江3岁男孩景区撒尿,被机长夫妇指责,母亲与其厮打坠崖,法院却说:他们无责

2023-05-24 10:51:08  浏览:435  作者:管理员

2020年4月份,浙江一个3岁的男在景区内撒尿被机长夫妇当面指责,男童的妈妈当即便与机长夫人当面对骂起来。

随后与其进行厮打之后坠崖,双方为此闹上了法庭,法院最后判了。



事发在4月12日这天,当时正是万物欣欣向荣之际,卢女士带着3岁的儿子外出散心。

为了放松心情,她直接去了位于湖州市的4A 级景区莫干山,这个景区内植被覆盖率极高,修竹吐翠,令人心旷神怡。

卢女士心思早就已经飞去了山峰瀑布之上,满目都是眼前的苍翠,全然忘了身边还有一个小孩。

所以她在一边尽情拍照合影,压根没有注意到儿子已经在原地等了她很久,最后他索性站在了瀑布上游的潭边开始小便。

这时候一位穿着打扮十分阔气的女士走了过来,看到卢女士的孩子之后,她皱着眉头大喊了一声:“谁家的孩子啊!这么没素质!”

卢女士回头一看,当时就觉得十分尴尬,赶紧将孩子的裤子提上抱着走了,既没有向大家道歉,也没有自责的意思。

于是之前那名女子便又提高了嗓门说了句:“果然是有什么样的父母就有什么样的孩子!”

这句话在旁人听来无关紧要,在卢女士听来却十分刺耳,她让孩子站在一边,直接站到那名女子面前开始对骂起来。

她认为孩子这种行为固然不对,但是她已经将其抱走了,这名女子没有必要得理不饶人,所以直接指着她的鼻子开始反击。

那名女子是某航空公司一位机长的夫人朱某,看上去温柔得体,说话却也十分难听。

两人对骂之间气氛愈发紧张,从互相指责变成了肢体相互推搡,情急之下朱某将站在一边的孩子踢了一脚。

此举引得卢女士十分愤怒,两人彻底厮打在一起。

朱某根本不是卢女士的对手,所以后来变成了她在前面跑,卢女士在后面追。

最后两人追到了一个悬崖边上的亭子里面,卢女士狠狠抓住了朱某的头发,场面相当狼狈。

朱某的丈夫这时候买水回来看到这番情景十分着急,于是在卢女士再次扑过来打朱某的时候挡了一下。

没想到这一挡居然直接让卢女士坠下了悬崖,如果不是因为有树枝提供了阻力,后果不堪设想。



景区工作人员立即调派人员将卢女士送往医院,经过鉴定,卢女士全身上下都有其轻微伤,背部为轻伤一级。

在医院接受了8个月的治疗情况才有所好转。

朱某和丈夫两人也没有想到事情最后会闹成这样,深感抱歉,在卢女士住院期间多次前往看望并协商,希望赔偿70万元以表歉意。

但是卢女士并不同意,提出了140万元的协商费用。

这一建议也得到了朱某夫妇的同意,不过他们指出因为资金有限,所以无法一次性将140万元结清,只能先支付70万元。

剩下的70万元分期支付,没想到这一提议遭到了拒绝。

出院之后,卢女士整理了所有证据,以故意伤害罪将朱某夫妇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而朱某夫妇假如构成了刑事犯罪,则依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卢女士的伤情等级为一级轻伤,所以在三年以下进行量刑处理。

不过法院在调取了相关监控之后,确认朱某的丈夫并不是为了伤害卢女士,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妻子。

卢女士之所以会掉下去是因为自己没有站稳,而不是对方对她进行故意伤害。

卢女士身为成年人应当对自己所处的地方有一定的危险认知,明知道这是在悬崖上面还主动进行攻击,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所以她受伤与对方的行为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朱某夫妇不仅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还不需要进行民事赔偿。

卢女士的小孩破坏景区环境,她自己最后受了伤,拒绝了对方的140万赔偿之后,她告上法庭进行民事索赔,结果一分钱也没有得到。

反而受到了大众的谴责。

但是朱某的做法也不对,3岁的孩子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她完全不需要如此刁难,更不应该主动踢孩子。

虽然法律站在了他们这边,但是舆论同样会让他们反思自己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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