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景区协会 关于开展“最美景区”短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中国旅游景区协会 关于开展“最美景区”短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2023-09-19 12:36:31  浏览:59  作者:管理员

中国旅游景区协

景协2023〕 

 

关于开展“最美景区”短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景区(旅游)协会,会员单位,相关景区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加速推动景区行业发展,实现文化和旅游融合,讲好景区故事,挖掘景区资源优势,充分运用新媒体和短视频宣传优势,进一步提升景区的知名度美誉度,打造景区文旅新形象,中国旅游景区协会(以下简称中景协决定举办“最美景区短视频征集活动。现向全国各景区广泛征集短视频作品,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充分反映景区的自然风光、风土人情、人文景观、旅游体验等内容的短视频作品。

二、征集时间

    间:2023年915-10月5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旅游景区协会               

四、征集对象

面向全国各景区单位公开征集

五、作品要求

(一)内容健康向上:作品内容要求思想健康,积极向上,具有人文气息,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能够传递社会正能量,有良好的精神风貌。

(二)作品形式不限: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短视频、微电影、微纪录片、宣传片等。

(三)短视频格式:短视频时长为30秒至60秒内。支持横、竖屏格式,字幕为简体中文,视频画面干净,不带角标、水印或标识等,不插入任何商业广告。画质清晰连贯,画面分辨率不低于1080*720,视频格式为MP4格式。

六、优秀作品遴选

(一)作品评审

活动主办方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汇总并组织专家遴选,将根据作品主题、作品创意、作品感染力、制作技术方法等指标进行综合评判。活动按照“人文故事”“最佳创意”“最佳摄影”“最佳剪辑”“自然风光”5个类别进行优秀短视频遴选,每个类别将遴选出10个优秀作品。

(二)优秀作品发布

主办方将在“中国旅游景区协会第七届景区创新发展大会暨第二届八次理事会”上发布优秀作品,并向参与单位授予荣誉证书。优秀作品将在本次大会和中景协官方自媒体账号上进行展播宣传。

七、报送方式

参与单位将参选作品及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活动指定邮箱2840668770@qq.com,邮件标题注明“短视频征集+参与单位+作品名称”。

八、其他事项

(一)所有参选作品必须是原创,参与单位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因此给主办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参与单位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参与单位投稿时,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及联系方式。提供信息不完整、不真实的,主办方将取消其参与资格。

(三)参与单位同意授权主办方以非盈利目的在网络及其他媒体上展播参评作品,主办方拥有参选作品的使用权,并保留对作品后期技术处理权利。

(四)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概不退稿。凡参与单位报名成功,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五)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及活动期间参与作品播控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

九、联系方式

活动咨询:

孙明娟 18010182610

13466540883

附件1:“最美景区”短视频征集活动作品申报表

附件2:短视频作品版权承诺书

中国旅游景区协会

2023年915

附件1:

 




“最美景区”短视频征集活动作品申报表

参与单位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作品名称



作品说明

300字以内

申报单位
签章

 



       申报单位:(签字盖章)
                  

附件2

短视频作品版权承诺书

本单位就授权给“‘最美景区’短视频征集活动”的作品的版权和内容承诺如下:

1.本单位保证具有签署本承诺书并履行相应义务的权利。

2.本单位保证对授权作品合法拥有完整著作权、版权、邻接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并同意授权活动主办方对作品进行非商业性质的宣传与推广。

3.本单位保证所有授权作品的版权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权以及其他合法权利,对由授权作品的内容或权利瑕疵引发的争议及权利纠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本单位保证所有授权作品的相关信息真实有效。

承诺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盖章或签字:

   

评论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随机内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