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 游客因日本核污染水排放退团怎么办?

原创 || 游客因日本核污染水排放退团怎么办?

2023-09-06 21:10:42  浏览:54  作者:管理员

导读

    8月24日,日本开始将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水排入海洋,按照计划,首期每天将排放约460吨,之后逐渐增加排放量。目前,福岛第一核电站内储存的核污水约134万吨,预计持续排放时间长达30年。根据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海洋工程研究院团队宏观模拟结果表明,日本核污水排海后:240天到达中国沿海,1200天后覆盖北太平洋。日本核污水排海行动也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关注,韩国、中国等邻国抗议。

赴日旅游在核污染水排放前形势大好

日本一直是旅游胜地,特别是8月10日,文旅部发布《关于恢复旅行社经营中国公民赴有关国家和地区(第三批)出境团队旅游业务的通知》后,多家OTA平台日本相关产品搜索量快速提升,订单方面主要集中在9月初及国庆期间。

赴日旅游在核污染水排放前一直是一个利好状态,我所多家顾问单位的赴日旅游在此前做得风生水起,并且也有其他顾问单位拟将出境旅游的发展目标投向日本。

但自日本核污水排海事件发生后,本律师源源不断地接到来自旅行社关于赴日旅游游客退团的相关咨询。毫无疑问,核污染水排放对赴日旅游影响巨大,这种影响势必是长期的,难以被时间遗忘的。

今天,我们就来和大家谈谈,游客因日本核污染水排放退团的相关事宜应该怎样妥善处理。



以核污染水排放主张解除合同的,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还是情势变更?
在之前的《原创 || 旅行社带团出现特大暴雨天气如何应对之五问五答》一文中,咱们讨论过什么叫做不可抗力以及意外事件。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意外事件是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而今天所述的情势变更一词来源于《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对于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如果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受害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由于核污染水排放是时事热点,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判例尚未有相关明确的规定。本律师认为,若以核污染水排放主张解除合同的,属于情势变更。自然,处理该事件导致的相关事宜,就适用情势变更的规定。



游客要在出团前以情势变更为由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怎么办?

事实上,旅行社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来个“缓兵之计”——旅行社可以与游客协商变更合同,比如协商延期赴日、变更旅游目的地或者线路(不去福岛)。

若是确实游客情绪比较激动,拒绝协商硬要要求退团的,旅行社也可以告知其相应的利益冲突。比如告知其诉讼时间成本,违约成本等,若不去诉讼解除合同,将涉及违约。因为以情势变更为由主张解除合同的,必须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在合同尚未解除前,双方仍应当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游客在出行前退团并要求退还预付款的,旅行社怎么办?
针对上述问题,其实分为几种情形,我们可以从旅行社与游客是否签订旅游合同入手进行讨论。
首先,若是游客与旅行社尚未签订旅游合同,那么游客与旅行社之间就未形成合同关系,旅行社收取游客的预付款就无相应的法律依据,自然这部分预付款就应当全额返还。
若是游客与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那么旅行社收了游客的预付款,就是有法律依据的。但是收取的预付款是否应当返还或者返还多少,就还要进一步讨论。
常见的就是,旅行社与游客在合同中约定,支付多少价款作为保证金、定金或者订金。
保证金和订金其实类似,这两者只是名字叫法不同,但实际上没有法律上的特殊含义,就是旅行社与游客之间单纯的约定,属于意思自治,高一点低一点也没有太大关系。通常该部分价款在合同如约履行后就充抵合同总价款,游客只需要补足剩余合同价款即可
若是游客因核污染水排放要求解除合同的,上述保证金及订金就应当退还。至于是否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违约金的,就要看游客是否以诉讼或者仲裁方式以情势变更为由解除合同,若诉讼或仲裁解除的,就按照解除合同的相关规定处理后续事宜。
若是没有诉讼或仲裁要求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而是直接拒绝沟通不去的,游客就属于没有履行参加旅行团的义务,会被认定为违约,那么虽然旅行社退还了保证金或定金,但由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游客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该部分违约金是给付旅行社的。
若是旅行社与游客之间在旅游合同中约定的是定金,那么旅行社就要引起高度重视。因为定金属于法律专业术语,具有定金的效力,在一方违约时,适用定金罚则。

比如,游客小曹为了赴日旅游,与旅行社协商一致总共需要支付两万元团款,他先行支付旅行社四千元定金。

后因核污染水排放,他决定在出行前退团并要求旅行社退还定金四千元。此时,法院会认定小曹构成违约,旅行社可以对四千元定金不予退还。
但定金最高只能约定为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部分不发生定金的效力。比如小曹支付的定金不是四千元而是五千元,那么旅行社可以对四千元不予退还,多出的一千元就应当退还游客小曹。

旅行社遇到这种倒霉事也很冤,游客退团后旅行社有损失谁承担?

关于损失是否能够主张,首先还是要落脚于是否签了旅游合同。

若是没有签订旅游合同,但旅行社已经为了游客的出行预订了飞机、住宿、包船等,且这些费用已经实际发生,相关公司也不予退还的,旅行社可以主张让游客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那么相应的损失就是由游客承担。

若是签订了旅游合同的,旅行社与游客之间就形成了合同关系,游客因核污染水排放而在出行前退团,会被认定为违约,那么旅行社可以违约为由,要求游客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是有违约金条款的,可以适用违约金条款。若没有违约金条款的,旅行社提供真实发生的消费凭证以证明实际损失的,可以按照消费凭证主张损失。若是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旅行社可提供相应实际损失的凭证作为证据,主张按照实际损失计算。

 

总之,在损失方面,法院主要遵循填平原则。所以旅行社不用过度担心损失无处主张的问题。无论是合同未成立主张缔约过失责任,或是合同成立了主张违约责任,就只有一个点要特别注意:那就是在履约过程中一定要留痕迹以作为相应证据。

结语

        日本排放核污染水事件属于一个进行时的状态。单看对旅游行业的冲击,表面上是日本旅游行业遭受重创,但实质上却是国内的涉旅企业,特别是主要从事赴日旅游的企业倒了大霉。旅游行业从业者经历疫情、运行模式受新环境冲击、相关部门严打严查、逐步恢复出境、日本核污染水排放等影响,步履维艰,从业环境云波诡谲,有时候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问题。
————   END   ————

如有问题可咨询中国第一家旅游行业专业精品律所——华旅律师事务所。

评论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

【随机内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