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检 · 以案说法 | 文明出游,做旅途中“最美的风景”
2023-08-29 18:43:11 浏览:39 作者:管理员
随意损毁名胜古迹、破坏珍贵文物、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后果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
男子陈某在游玩时用登山杖在山壁刻下“丽水陈国”几个大字,对文物和自然遗产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害。
陈某被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当庭判决被告陈某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及惩罚性赔偿金等共计12万余元。
三名攀岩者擅自攀登世界自然遗产三清山巨蟒峰,并在山体打下26根岩钉,对山体造成了不可修复的严重损毁,存在加速山体崩塌的重大风险。
法院以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判处几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六个月不等。
多名不法分子偷偷潜入四川马边大风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法采矿,破坏面积达1万余平方米,致使周围土层已经完全失去使用价值,植被被严重破坏。
法院以破坏自然保护地罪被判处该团伙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至一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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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毁、破坏文物古迹的行为涉嫌故意损毁文物罪、过失损毁文物罪,及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对于破坏生态环境,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或涉嫌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而予以损毁,情节严重的行为。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破坏自然保护地罪】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享受大自然美景的同时,别忘了让文明常伴左右,爱护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从我做起。让文明出游成为沿途最美的风景!
文 字 | 尹英杰
编 辑 | 黄香斓
审 核 | 楚 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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