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2023-08-29 18:12:41  浏览:49  作者:管理员

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来源: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一、案件名称:富宁归朝佳源生活超市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文罚字〔202309

二、案件情况:2023年7月26日,富宁县扫黄打非成员单位执法人员马成(25110821001)、黄运兴(25110837008)等人到富宁县归朝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在位于归朝镇河北店20号的富宁归朝佳源生活超市内,经执法人员对现场负责人李姣姣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说明来意后,对该超市开展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超市内一货架上摆有《聊斋志异》《名人故事》《洋葱头历险记》等345本图书待售。

经依法调查查实,富宁归朝佳源生活超市实施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违法经营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三、法律依据:富宁归朝佳源生活超市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行为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四、处罚结果:没收出版物316本,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

五、处罚单位: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六、处罚时间:202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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