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普法|文旅领域法律法规百问百答——公共文化服务篇

文旅普法|文旅领域法律法规百问百答——公共文化服务篇

2023-08-19 13:46:30  浏览:143  作者:管理员

01

关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国家有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城乡规划,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省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状况、环境条件、文化特色,合理确定公共文化设施的种类、数量、规模以及布局,形成场馆服务、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相结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公共文化设施的选址,应当征求公众意见,符合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和特点,有利于发挥其作用。

02

关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国家有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并依照法定程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的,应当重新确定建设用地。调整后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用地不得少于原有面积。

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标准,规划和建设配套的公共文化设施。

03

城乡建设中需要拆除公共文化设施的,应如何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十九条规定,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文化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重建、改建,并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者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原则。重建、改建的公共文化设施的设施配置标准、建筑面积等不得降低。

04

公众使用公共设施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公众在使用公共文化设施时,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和物品。

05

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可以收费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共文化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公共文化设施开放收取费用的,应当每月定期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公共文化设施开放或者提供培训服务等收取费用的,应当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收取的费用,应当用于公共文化设施的维护、管理和事业发展,不得挪作他用。

06

公共文化服务经费如何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公共文化服务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将公共文化服务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安排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

07

公共图书馆可以公开读者个人信息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共图书馆应当妥善保护读者的个人信息、借阅信息以及其他可能涉及读者隐私的信息,不得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向他人提供。

08

公共图书馆应当免费向公众提供哪些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共图书馆应当按照平等、开放、共享的要求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公共图书馆应当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下列服务:(一)文献信息查询、借阅;(二)阅览室、自习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开放;(三)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四)国家规定的其他免费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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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韩欣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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