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源头隐患,从严执行省公安厅道路交通安全“严管十条”要求,全面落实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和逾期未报废“清零”工作,甘肃公安交警现对全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大型旅游客车进行曝光(截至2023年7月31日),请车辆所属企业相关负责人、管理人、驾驶员尽快年检车辆。

逾期未报废旅游客车名单

逾期未检验旅游客车名单


法律链接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罚款。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驾驶上述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强制报废。

甘肃公安交警提醒您
车辆逾期未检验
逾期未报废
不仅违法
还存在安全隐患
请各位驾驶员
及时关注车辆检验日期
提前办理车辆检验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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