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一名女子逆向行驶被执勤交警处罚,该女子因此心生怨恨,公然在朋友圈发文诅咒辱骂执法民警,目前,涉事女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12月9日,广德市公安局桃州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帖辱骂诅咒执法民警,在查实举报线索后,民警依法将发帖人徐某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询问。
笔者从朋友圈截图里看到,徐某某的发帖内容非常恶劣,那么是什么事让徐某某对民警如此怨恨呢?原来在12月9日下午,徐某某骑电动车在太极大道路段逆向行驶,被执勤民警张俊现场处罚。
“当时她从那边人行道一路逆行过来,我们当时在现场执勤,将其拦下。然后值班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予以50元的(罚款)处罚。”张俊回忆说。
徐某某在接受处罚后,不但没有反思自己的过错,反而心生怨恨,在微信朋友圈发帖诅咒辱骂执法民警,言辞污秽、不堪入目,性质极其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目前,徐某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
面对这样的处罚结果,徐某某很是后悔,“我没意识到这是违法的,要是意识到我也不会发这样的,就是脾气来了发泄一下。肯定要吸取教训,下次不能犯这样的错误。”
(陈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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