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柏垫镇辖区内发生一起轻微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驾车来到柏垫交警中队处理事故,就在处理事故过程当中,民警发现其中一名当事人涉嫌酒后驾驶。
8月18日下午16时左右,两名男子来到市交管大队柏垫中队处理一起车辆碰擦的交通事故。中队值班民警与其中一名男子吴某某交谈时,发现其身上传出淡淡酒味,便对其进行询问,吴某某顿时支支吾吾慌了神。
民警察觉不对,立即使用酒精快排仪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吴某某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已达到61毫克,属于酒驾。民警现场就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扣留了吴某某的驾驶证,通知他十五日之内到中队进行处理。
经询问,吴某某承认自己中午在家喝了酒,驾车发生事故后,又驾车来到交警中队,以为戴着口罩不会被发现,不想被民警抓个正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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