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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标准·职业丨国家人社部《民宿管家国家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管家国家职业技能分为五个级别,最高级别为:一级/高级技师


标准全文

《民宿管家国家职业标准》
(征求意见稿)
目 录
1 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1.2职业编码
1.3职业定义
1.4职业技能等级
1.5职业环境条件
1.6职业能力特征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1.8职业培训要求
     1.8.1 培训参考时长
     1.8.2培训教师
     1.8.3 培训场所设备
1.9职业技能评价要求
     1.9.1申报条件
     1.9.2评价方式
     1.9.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1.9.4评价时长
     1.9.5评价场所设备
2 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2.2 基础知识
     2.2.1咨询接待服务知识
     2.2.2 住宿与餐饮服务知识
     2.2.3 休闲与体验服务知识
     2.2.4 市场营销知识
     2.2.5 安全基础知识
     2.2.6 环境保护知识
     2.2.7 法律法规知识
3 工作要求
3.1 五级/初级工
3.2 四级/中级工
3.3 三级/高级工
3.4 二级/技师
3.5 一级/高级技师
4 权重表
4.1 理论知识权重表
4.2 技能要求权重表


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分类和标准开发处
“民宿管家”国家职业标准
(征求意见稿)

1 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民宿管家
1.2职业编码
4-14-06-02
1.3职业定义
提供客户住宿、餐饮以及当地自然环境、文化与生活方式体验等定制化服务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
1.6职业能力特征
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计算能力、空间感。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初中毕业。
1.8职业培训要求
1.8.1 培训参考时长
五级/初级工不少于4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56标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8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40标准学时。
1.8.2培训教师
培训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三级/高级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培训二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一级/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
1.8.3 培训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培训在标准教室或计算机房内进行;技能培训在模拟场地内进行,模拟场地需要具备民宿日常经营管理所需设备、工具和模拟软件。
1.9职业技能评价要求
1.9.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含)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①相关职业: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旅店服务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营养配餐员、茶艺师、咖啡师、调饮师、客户服务管理员、导游、旅游咨询员、公共游览场所服务员、休闲农业服务员、景区运营管理师、保洁员、洗衣师、讲解员、研学旅行指导师、森林园林康养师等。
②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烹饪、饭店(酒店)服务、导游、商务礼仪服务、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会展服务与管理、茶艺、酒店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物业管理、旅游管理、导游、定制旅行管理与服务、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葡萄酒文化与营销、茶艺与茶文化、会展策划与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中西面点工艺、西式烹饪工艺、营养配餐、休闲体育、家政服务与管理、康养休闲旅游服务、观光农业、茶艺、茶文化、森林生态旅游、物业管理、现代物业管理、旅游管理、涉外旅游、旅游英语、导游、酒店管理、历史文化旅游、旅游服务与管理、旅游规划与设计。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1.9.2评价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闭卷机考的方式,主要考察从业人员基本要求及相关知识要求;技能考核采用实际或模拟操作方式完成,主要考察从业人员技能水平;综合评审采用文本审阅和面试答辩方式进行,主要审核技师、高级技师的工作业绩以及综合能力。
理论知识考试、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1.9.3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含)监考人员;技能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5,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综合评审委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
1.9.4评价时长
各等级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分钟;技能考核时间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不少于90分钟,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60分钟;综合评审不少于30分钟。
1.9.5评价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或计算机房内进行;技能考核在模拟场地内进行,模拟场地需要具备民宿日常经营管理所需设备、工具和模拟软件;综合评审在配备必要多媒体设备的室内进行。

2 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爱岗敬业,规范运营
(3)文明礼貌,热忱服务
(4)团结协作,勇于创新
(5)安全高效,绿色环保
2.2 基础知识
2.2.1咨询接待服务知识
(1)客户沟通与咨询知识
(2)预定服务知识
2.2.2 住宿与餐饮服务知识
(1)客房服务相关知识
(2)客房设备设施知识
(3)餐食服务知识
(4)酒水服务知识
(5)食品营养基本知识
(6)物品物料相关知识
2.2.3 休闲与体验服务知识
(1)周边景区(点)知识
(2)周边区域出行知识
(3)民宿主题文化、本地文化、民俗风情相关知识
(4)本地特色产业相关知识
2.2.4 市场营销知识
(1)客户信息收集与运用知识
(2)实体店营销渠道与应用知识
(3)网络营销渠道与应用知识
(3)个性化产品知识
(4)定制化服务知识
2.2.5 安全基础知识
(1)消防安全相关知识
(2)交通安全相关知识
(3)场地设施设备操作安全知识
(4)食品及公共卫生安全知识
(5)个人信息和网络信息安全知识
(6)从业者劳动保护安全知识
(7)自然灾害及应急救援相关知识
2.2.6 环境保护知识
(1)垃圾回收与分类处置相关知识
(2)污水处理相关知识
(3)自然和人文环境保护知识
2.2.7 法律法规知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知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知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相关知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
(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知识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条例》相关知识
(8)《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知识
(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知识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相关知识
(11)《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相关知识

3 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的技能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
3.1 五级/初级工

3.2 四级/中级工

3.3 三级/高级工

3.4 二级/技师

3.5 一级/高级技师


4 权重表
4.1 理论知识权重表

4.2 技能要求权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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