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文化旅游局关于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评选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9-01 22: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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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市文明旅游创建工作,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仁怀市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创建评选工作。
在仁怀市范围内正式开业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A级旅游景区、餐饮行业、住宿业、旅行社等提供旅游相关服务的单位。 市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资格认定工作按照“自愿申报、材料复核、现场检查、评议公示、命名授牌”的程序进行。(一)各申报单位递交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许可证、荣誉证书和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等相关佐证资料。(二)市文旅局依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材料审核的申报单位,开展现场检查,根据综合评议结果,确定15家符合市文旅局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资格的候选单位(旅游景区3家、餐饮行业5家、住宿业5家、旅行社2家)。(三)市文旅局向社会公示符合市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资格的候选单位,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评定标准的申报单位,由市文旅局发布公告、颁发奖牌并奖励20000元。(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一)单位法人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二)单位法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的;(三)单位法人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六) 单位法人在近3年经营活动中内若有违法记录的。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如弄虚作假,经查证后,取消申报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市文旅局对期满3年的示范单位开展复核。复核不达标的示范单位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取消等级。
各A级旅游景区、餐饮行业、住宿业、旅行社于7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档(一式两份)和电子档报送至市文旅局旅游产业发展股(邮箱:rhslycyhzxzbgs@126.com;联系方式:0851-22220216)。仁怀市文化旅游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