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防事故 时刻都要记得“礼让”二字
8月10日,在廊坊市开发区某酒店入口处,发生一起小型汽车与二轮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廊坊交警三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通过现场勘察、口头询问及调取视频还原了事故经过。
当天18时12分,张某某驾驶小型汽车沿友谊路由南向北行驶,左转弯准备进入某酒店引路入口时,没想到刚转了一半,就听见“砰”的一声,与由北向南行驶的丁某某骑行的电动车相撞。事故导致两车不同程度的损坏及丁某某受伤,所幸两车车速都不快,丁某某只是轻微伤,并无大碍。此次事故中张某某负全部责任,丁某某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