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调整内容:
调整一:电房建筑轮廓调整。
调整二:由低层住宅(3F)1栋,调整为绿化用地。
调整三:由低层住宅(3F)2栋,调整为多层住宅(4F)1栋(自编号G7)。
调整四:由低层住宅(3F)8栋,调整为低层住宅(3F)7栋,并调整建筑布局和组团绿地布局。
调整五:由低层住宅(3F)6栋,调整为多层住宅(4F)2栋(自编号J01、J02)。
调整六:由低层住宅(3F)12栋,调整为多层住宅(4F)3栋(自编号J12、J13、J15))、及物业用房(1F)1栋。
调整七:电房建筑轮廓调整,由绿化用地调整为非机动车停车位及居民健身场所。
调整八:由低层住宅(3F)1栋,调整为物业管理用房(1F)1栋。
调整九:由低层住宅(2F)11栋,调整为绿化用地。
调整十:由低层住宅(3F)7栋,调整为多层住宅(4F)1栋(自编号J11)。
调整十一:由低层住宅(3F)4栋,调整为多层住宅(4F)1栋(自编号G8)。
调整十二:由低层住宅(2F)1栋、低层住宅(3F)6栋,调整为多层住宅(4F)4栋(自编号J03、J05、J06、J07)。
调整十三:由多层住宅(6F)5栋,调整为公建配套设施,肉菜市场(2F)1栋、垃圾收集站(1F)1栋、公共厕所(1F)1栋、增加室外机动车位和非机动车位。
调整十四:由低层住宅(2F)1栋 低层住宅(3F)6栋、多层住宅(6F)6栋,调整为多层住宅(4F)5栋(自编号J08、J09、K01、KO2、K03)及地下停车库,增加室外非机动车位。
调整十五:由低层住宅(3F)1栋,调整为多层住宅(4F)1栋(自编号G6)。
调整十六:由低层住宅(3F)52栋,调整为多层住宅(4F)17栋(自编号:J16、J17、J18、J19、J20、J21、J22、J23、J27、J28、J29、 J30、J31、J32、J33 J35、J36)及地下停车库,建筑布局相应调整。
调整十七:由低层住宅(2F)10栋,调整为多层住宅(4F)3栋(自编号J39 G1、G5),增加室外机动车位和非机动车位。
调整十八:由茶艺馆、组团绿地,调整为幼儿园(3F)1栋(含地下水池及泵房)、公建配套楼(2F)1栋(包含居委会、文化室、星光老人之家、居民健身场所、物管)、多层住宅(4F)2栋(自编号J37、J38) 增加室外机动车位和非机动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