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进“非遗课堂”,文化传承丰富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做大做强旅游产业,老姆登景区盯准“文化”这一关键点,以“非遗+民宿”“非遗+研学”“非遗+休闲”“非遗+活动”,努力在丰富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上找准平衡点。

老姆登景区牢固树立“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意识,积极探索“农文旅融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模式,带动群众共同增收致富。老姆登村共有32家民宿,但存在旅游业态少、吸引力不足等问题。对此,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班子积极谋划,充分利用村集体闲置资产,打造“老姆登之夜—民族文化集市”,通过民族歌舞展演,让游客充分体验到怒族特色文化。

旅游兴,百业旺。随着“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功能设施进一步完善,接待能力、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如今,老姆登景区已经成为大滇西旅游环线上的重要驿站,各方游客纷至沓来,为景区的繁荣发展带来了契机。旅游业的发展优化了产业结构、提振了经济,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近年来,老姆登景区接待游客人数从2018年的3.2万人次,增加到5.8万人次,旅游收入从2018年的292.9万元,增长到546万元,景区人均纯收入由2018年的5950元增长到近2万元。

因乐器而得名的“达比亚舞”是怒族最具代表性和最具特色的舞蹈,主要流传于福贡县怒族村寨,2014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当天空拉开黑色的帷幕,老姆登之夜达比亚广场上燃起熊熊篝火,各族群众与来自各地的游客在广场上一起挥手、跳动,在欢呼和呐喊声中,用舞蹈表达美好祝愿,“达比亚舞”成为了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的精神纽带。

共享“集体经济”,党建引领各民族携手共奔幸福生活。老姆登之夜—民族文化集市采取“村集体+农户”的运营模式,一方面,村集体为村级文艺队的展演提供表演舞台、表演设备等,抽取文艺队表演收入的10%作为集体经济,剩余的90%作为文艺队队员表演酬劳。另一方面,村集体将休闲吧台、集市货架出租给村民,通过售卖土特产品、休闲小吃等获取收益。通过租赁、表演分红建立利益联结,各族群众的心紧紧聚在一起,并将景区作为实现民族团结和旅游发展相互促进的重要平台,有效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景区创建成果各族群众共享。
(来源:云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