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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信贷

一、农业贷款
广德农贷最早始于民国24年(1935),中国农业银行与省金库协商,发放种子贷款3500元,利息由省金库负担。后农贷以乡、保合作社为对象,不贷给个人,时限半年至一年。民国29年底,全县农贷余额118976元。至32年上半年农贷余额增至241434.97元。
建国初期至50年代中期,农贷投放重点为农田水利建设及贫农合作基金贷款。1953年冬,1954年春,贷款29000元,用于兴建小型水利设施,完工77处,受益农田18856亩,平均增加了10天的抗旱能力。后开始发放贫农合作基金贷款,至1956年底,全县共对12078户贫农发放贷款23.6万元,促进了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健康发展。1950~1957年累计发放农业贷款322.5万元。1957年末农贷余额65.2万元。1958年投放农贷138万元,因未产生效益,收回较快,故余额上升幅度不大。1960年信用社贷款上升,全县农贷余额猛增,比1958年增长近10倍。后来经过调整,各项农贷逐步压缩,趋于正常。1964年发放支援穷队专项贷款5.5万元,其中部分为无息贷款。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1966~1976)共发放农业贷款1272.9万元,用于农业生产费用、购置生产设备及兴办社队企业,贷款余额呈下降趋势。1976年后,开始办理多种经营专项贷款,两、三年中发放250万元,且期限较长,部分无偿使用以支持蚕桑、板栗、养鱼生产。1978年,本县遭受百年未遇的大旱,当年用于抗旱保苗贷款220多万元。
进入80年代,农村开始推行农业生产联产计酬承包责任制,农贷除林业开发、水利建设、农业机械贷款等大宗项目外,重点用于解决承包户、重点户、专业户资金不足,发展农业经济以及乡镇企业。1984年,不少乡镇企业盲目上马,贷款规模迅速扩大,当年乡镇企业贷款余额为1979年的7.2倍,造成信贷失控。次年,县农行采取紧缩信贷的方针,配合有关部门对乡镇企业进行整顿,农贷规模控制在每年递增20%左右。1980~1986年全县发放乡镇企业贷款3179万元,促进了乡镇企业的发展。1950~1987年,全县共投放农贷资金26462.4万元。1987年末,县农行农贷余额3219.2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1553万元,占48.2%,乡镇企业贷款1646.2万元,占51.5%,固定资产贷款20万元,占0.7%。信用社农贷余额2120万元,其中集体农业贷款72.6万元,占3.4%;农户贷款1552.8万元,占73.2%,乡镇企业贷款462.4万元,占21.8%,其他贷款33.2万元,占1.6%。
二、工商信贷
民国年间,本县工商信贷有活期透支质押放款和定期质押放款:以物质、产品、商品作抵押(据民国35年10月31日广德办事处负债表载:各项存款为法币438.6万元,各项贷款为7183万元,信贷大量占用结算资金)。县城解放前夕,各商号活期借款金圆券50.08万元,鸿原号活期质押透支18.5万元。
1949年7月,人民银行宣城地区办事处拨给广德人行信贷基金1050元,按照“先公后私”、“先工后商”的原则,全部发放给集体工业企业。次年,为发展集体贸易,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县人行信贷以支持私营工商业为主,年末私营工商业贷款余额20000元,信贷多为折实(大米)贷款,少数为货币贷款。后来相继增加了供销合作社贷款和公私合营工商业贷款以及其他工业企业、商业企业贷款。至1954年末,贷款余额461000元,其中集体工业占6.1%,供销社占26.7%,合营工商业占10%,私营工商业占57.2%。
此后,信贷资金逐步形成按计划项目划分,贷款种类日趋繁多,信贷重点转向支持国营、合作事业的发展,以壮大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1957年全县工商信贷余额为661.6万元,国营和合作企业贷款占90.05%,其中国合商业信贷占全部余额的87.8%;私营工商业占9.95%。翌年,县人民银行在“以钢为纲,全面跃进”的口号下,为保“钢铁元帅”上马,敞口供应资金,全年共发放工业贷款371万元,仅此一项比上年年末余额增长25倍多;商业贷款年末余额1000万元,比上年增长了72.3%。1959年持续“跃进”,工业贷款仍以钢铁生产为主,工业信贷余额上升到417.5万元,较上年增长10%,商业贷款余额较上年增长7.1%。
1962年,工业信贷根据“暴露矛盾,促进调剂”的精神,按照县人民政府对各企业保、缩、停、撤、并、转的安排,分别给予支持或压缩。商业信贷,对收购一、二类农副产品的资金与其他贷款分别管理,保证统购、统销物资的资金供应。经过三年调整,到1964年末,信贷规模得到控制,比高峰期的1959年下降44.7%,工业信贷下降92%,商业信贷下降33%。
1966年“文化大革命”初期,“抓革命”曾一度使工厂停工、商店关门,造成信贷萎缩,当年工业贷款仅12.3万元,次年工业信贷增至70.4万元。后每年平均以13.8%的速度递增,至1978年工业贷款余额上升为610万元,工商信贷总额上升到2000多万元,比“文化大革命”前正常年份增长近3倍。
1979年起,县工商信贷采取择优扶持的原则,促使企业加强管理,开发新产品,扭亏增盈。县人行对增产增收、产销平衡、管理较好的化肥厂、电器厂优先供应资金。当年县电器厂计划生产吊扇3500台,县人行及时借款12.7万元,使该厂产量超计划130.2%,获利28万元。后来,又对县造纸厂发放贷款52.8万元,引进新工艺,成功试制了“天寿”牌条纹牛皮纸新产品,因其质量好,在香港受到外商青睐,该厂一举扭亏增盈,归还了贷款。同时还运用信贷手段帮助商业企业控制非商品资金,压缩结算资金,促进其勤进快销,加速资金周转。1980~1987年,全县共发放工商贷款40490.2万元。1987年末工商贷款余额为7860.2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占79.2%,固定资产贷款占14.7%。工业贷款、商业贷款分别占流动资金贷款类的32.8%和63.6%,余额分别为2043.1万元,3956.5万元。
三、基本建设拨款与贷款
(一)基本建设拨款
1953年广德开始拨款用于基本建设,在县财政预算内支出,并由财政部门主管,银行监督支付。“一五”计划期间拨款27.39万元。“二五”时期拨款猛增至347.83万元。后呈下降趋势直至1975年止,累计拨款734.7万元。此间拨款多用于农田基本建设项目,其次是工业、交通、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基建项目,由县财政拨款给建设单位,无偿使用。
1978年起,基本建设项目,由县建行管理,当年拨款96.1万元,此后拨款逐年增长。1985年,实行部分建设项目投资由拨款改为贷款。1978~1987年的10年间,全县基本建设投资总计为3592.1万元,其中,中央、省、县财政拨款1398.7万元,拨改贷1209.8万元,建行贷款638.1万元。1987年全县基建投资总额为1482.6万元,投资项目工业交通约占70%;农业和文教卫等事业约各占15%。
(二)基本建设贷款
1980年,县建设银行开始试办各种贷款,以扶持企业技术更新改造及解决计划内基本建设资金短缺。当年开办小型技改贷款,年末贷款余额15.3万元。后相继对县纺织机械厂、县水泥厂、电器厂投放技改贷款。支持纺机厂开发了1293M型捻线机、WGH—1型三罗拉花式捻线机等新产品。县水泥厂两次扩建,贷款113万元,年生产能力由8000吨提高到2.5万吨,经济效益显著提高。1982年开办财政委托贷款,县财政给企业的无偿投资改为有偿拨付。并对发放对象、用途、期限、利率作了具体规定。先后给县造纸厂、大理石厂、皖南造纸厂、供电局等31个单位发放了这项贷款。1984~1985年开办临时周转贷款、建筑施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商品房开发贷款及信托贷款等。至1987年贷款项目达12种。1980~1987年全县发放各项基本建设贷款5029.8万元。其中技改贷款592.8万元,信托贷款77.3万元,临时周转贷款154.5万元,建筑施工企业贷款108万元,商品房贷款207.5万元,拨改贷789.2万元,基建贷款779.6万元,财政委托贷款1846.9万元(中央级55万元、省级1389.2万元,县财政364.4万元、县部门38.3万元)。1987年全县贷款余额2130.5万元,其中技改贷款173万元,信托贷款39.4万元,临时周转59.7万元,建筑施工流动资金40万元,商品房90万元,拨改贷353.9万元,基建(皖南造纸厂土建工程)600万元,财政委托贷款551.5万元(中央级10万元、省级425.8万元、县财政107.1万元、县部门8.6万元),其他贷款223万元。
(三)审查工程预决算
1978年审查基建投资工程预算44份,金额10.7万元,核增200元、核减1.66万元;1983年审查36份,金额39.7万元、核增2100元、核减为4.73万元。此后,县基建工程大多开始实行包工包料,审查项目的工作量增加。1985年审查42份,金额399.5万元,核增6100元、核减28万元。同时还为乡镇企业建筑工程提供预决算咨询,县新杭乡新建豆奶厂厂房,四合乡经委大楼工程送审决算分别是107.35万元、48.6万元,经建行审查分别核减22.68万元、11.3万元。
1978~1987年,审查工程预决算共367份,金额1867.6万元,共核增近10万元,核减142.61万元,每年平均为国家节约投资14.26万元。
附:民间借贷
1、高利贷解放前本县高利贷活动频繁,主要形式是“放稻洋”,即每年青黄不接时,借贷人向债主借稻谷,以市场价格折款,下半年(最长3个月)以市场稻谷价格付稻谷,由于市场稻谷价格的起落使借贷人蒙受剥削,有的在3个月后利率竟达100%。亦有婚、丧、嫁、娶借款的,最低月息二分,一般是跟成利,即10%,更有甚者即“驴打滚”、“利滚利”亦屡见不鲜。解放后,高利贷活动大为减少,但仍时有所闻,主要是春上借款,秋后还账,另送稻谷为利息,一般是开春借100元,秋后还本100元,另送稻谷1担,其月息约为2.9%,最高为春上借100元,秋后还100元,另送稻谷150斤,月息约4.35%。
2、邀会邀会是本县民间借贷最常见的一种形式,亦称摇会,一般一会由7~10人组成,用抓阄的方法确定“得会”的先后,抓到头会的即为会主,由他主持二会、三会……,所得会金不付利息。70年代,这种形式逐渐消失。
80年代,本县民间借贷又有所抬头,形式多种多样,多数利率比照银行定期存款或贷款利率,即月息在一分左右,其用途大多是办厂、建房及红、白喜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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