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对象
广德市户籍,在市经开区工业企业就业的返乡人员(包括首次到工业企业就业的城乡转移劳动力)。
(二)奖励标准
工作时间满6个月的,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返乡就业奖励。
(一)奖励对象
首次自行到市经开区工业企业就业的非广德籍人员。
(二)奖励标准
1、工作时间满2个月,给予500元/人奖励;
2、工作时间满4个月,再给予500元/人奖励;
3、工作时间满16个月,再给予1000元/人奖励。
(一)奖励对象
介绍非广德籍人员首次到市经开区工业企业就业的引荐人和就业人员本人。
(二)奖励标准
1、就业人员工作时间满2个月,给予引荐人500元/人奖励;
2、工作时间满4个月,再给予引荐人500元/人奖励。
3、工作时间满16个月,给予就业人员本人1000元/人奖励。
(一)奖励对象
到市经开区工业企业就业的普通高校(技师院校)学生。
(二)奖励标准
1、工作时间满2个月,给予500元/人奖励;
2、工作时间满4个月,再给予1000元/人奖励;
3、工作时间满12个月,再给予1500元/人奖励。
团市委还有“校招经纪人”机制,如果你想回家就业,或者想推荐朋友同学来广德就业,欢迎加入我们。在这里,除了能享受招工引工奖励,还能享受校招经纪人奖励哦!
(一)奖励标准
1、广德团市委证书;
2、寒暑假期间,团市委将优先“经纪人”推荐到机关单位见习;
3、成功介绍同学朋友到广德就业的,可按照上述“以工引工”标准享受奖励。
(二)报名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